根據《浙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課題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各課題組應及時向省社科聯學會處報送課題研究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特別是關于浙江的應用對策類課題成果以及關于浙江現實情況調研方面的課題成果(包括未發表的階段性成果)。課題成果在公開發表、出版或內部呈送時,均應在顯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研究課題成果”字樣。未注明者,不能作為課題的研究成果,省社科聯一律不予驗收結項。
課題研究完成后,課題負責人應及時向省社科聯學會處提出驗收、結項申請,并遞交以下材料:
?、佟惰b定結項審批書》1份(附后);
?、谧罱K成果6份(專著打印稿1套,待正式出版后補送6套),以及成果的電子版(E-mail:zjsslxhc@vip.163.com )。
已正式出版,或有部分成果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其中重點課題成果的主要內容必須在三級以上期刊上發表),或獲得市級或廳局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被市級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肯定并采納吸收,或在媒體上產生較大的、良好的社會反響的成果,可免于鑒定,報學會處驗收。免于鑒定的證明材料需上報2套,包括成果發表報刊的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復印件需經課題組負責人所在單位的科研管理部門與原件對比確認,并蓋章認可。
課題成果如需進行專家鑒定的,鑒定須由省社科聯學會處直接組織具有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進行書面鑒定,鑒定費用由課題組支付。未通過鑒定或驗收的,課題組應繼續進行課題研究,在一年內重新申請驗收、結項。仍未通過者,按項目未完成處理,由省社科聯予以注銷。其課題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課題。
關于成果轉化。各課題組、課題推薦單位或承擔單位應采取積極措施,通過各種渠道,加強對省社科聯研究課題成果的宣傳、推廣和轉化工作。對成果的宣傳、轉化工作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的課題組及有關單位,省社科聯將酌情予以獎勵。
附件1: 浙江省省社科聯研究課題結題手續